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购二手房可让卖方提供落户地址
泰安房地产网   2010-01-21 01:03:58   作者:   来源:京华时报   文字:【】【】【
       读者李先生问:为了将来小孩子上学,我想买一套二手房,但听朋友说买二手房要注意房里的户口问题,有时候自己买了房,却挂着别人的户口,我应该怎么注意避免这些问题呢?
   
       北京市京华律师事务所马传贞律师解答:为防止出现这种情况,需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防范:第一,在签买卖合同前,先到房产所在地的派出所核实是否有户口附着在这个房产上;第二,如有户口附着,在合同中约定卖方在房产过户前将户口迁出,否则视为违约,买方可解除合同,并要求卖方每逾期一日承担1000元违约金;第三,约定预留一部分房款,待卖方迁出户口后支付;第四,由卖方提供本人或其亲属的一个能够落户的地址,如果卖方不主动迁出,买方可强制将户口迁至该地址,要求卖方承担相关费用和一定数额的违约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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